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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件编号 1023 类型 在线咨询 提交日期 2015-10-20
标题 谁来保护我的庄稼不再受损害
内容 我是四芝兰镇北迁善村人,我的农田紧挨着四芝兰嘉丰化肥厂晾晒场【2014年夏收后租用我村农田浇筑硬化用来晾晒药渣,毁坏农田约12亩.经纬度为37.722984-37.721595;115.159382-115.160031】晾晒时对我的玉米小麦连续三季造成枯死减产。嘉丰化肥厂拒不承认拒不赔偿。镇政府工作人员让找环保所,而环保所说只要不再晾晒他们就没责任,让我打110报警或去法院起诉..我10月14日给国土局打电话反映情况,国土所的人给我回电话说尽快给我回复需要五六天。到现在仍没回复。我的问题去年就跟镇政府反映过至今无人给解决。为了庄稼不再受损害,我难道必须走上访的路吗?究竟哪级政府能解决我的问题?望尽快予以答复。
回复人 宁晋县环保局 回复日期 2015-11-19
答复内容   经调查,四芝兰村民靳现锋于2014年春天在嘉丰化肥厂北侧租赁北迁善村土地并硬化用来晾晒药渣(嘉丰化肥厂在四芝兰村北)。2014年夏季,在群众举报下,我局联合四芝兰镇政府对此药渣晾晒加工场地进行了取缔。
      北迁善村民反映晾晒药渣导致粮食减产,我局执法人员经过现场核查,并没有发现农作物异常,现在其农田长出了麦苗,无法对秋季作物受损进行鉴定。当事人欲让晾晒药渣的负责人赔偿庄稼减产损失的诉求,建议其走法律途径。